我市公交 “爱心卡”继今年3月覆盖重点优抚对象后再度扩容从8月1日起,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也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了。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凡具有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常住户口或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以上五区的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警察,可以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办理琴岛通卡“青岛市残疾军人乘车卡”或“青岛市伤残警察乘车卡”(以下简称专用卡),刷卡提示音为“爱心卡”。
据了解,专用卡由市琴岛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符合办卡条件的残疾军人、伤残警察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已办理其他优惠乘车卡(如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卡、老年乘车卡等)的,办理此专用卡时需向卡公司写出书面申请,并将原已办理的优惠乘车卡注销。
通知明确提出,专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公交企业司乘人员和稽查人员有权没收,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卡公司,卡公司1年内不予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