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陆建銮 通讯员张毅涛)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下称新法)今日起实施,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在中山五路动漫星城广场摆摊接受群众对新法规新措施的咨询。据了解,新法大幅加大对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外国人的打击力度。新法也赋予出入境部门执法主体的资格,这是继交警、消防后,出入境部门成为第三支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队伍。备受关注的外地人就近办护照措施,扩展至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地籍居民的外地籍配偶亦适用此措施,60岁以上老人无论户籍均可就近办理。
“我是湖南人,在广州生活了十多年啦,有买社保,最近女儿考到广州来读大学,我想跟她去台湾旅游,可以在广州申请护照吗?”一位阿姨问道。公安部日前推出43个城市非户籍人员就近办理护照的惠民政策,备受社会关注,亦成为咨询会上的重点。
据了解,广州早在去年,就已经作为6个试点城市之一,给非户籍人员就近办理护照。这次公安部的政策推广到43个城市。新的措施在原有基础上,还将就近原则推广到新四类人员,即本地户籍居民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及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另外,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值得注意的是,最多人办理的港澳通行证的申办与签注不在这次的就近办理措施之列。
小故事
华侨可凭护照办理社保等事务
“我是马来西亚华侨,现在基本上都在国内生活了,但我没有了国内的身份证,办事很不方便,现在年纪大了,想买社保也很麻烦。”一名老华侨提出咨询。据了解,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
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新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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