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的外埠老人可持《暂住证》到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最快下月内,符合条件的外地老人就可以持“优待卡”免费逛公园、乘坐公交车,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明天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市老龄办昨天在“新‘老年法’主题宣传活动”中表示,根据新“老年法”,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其中,外埠老人可享受本市户籍老人享受的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逛11家市属公园;60至64周岁的外埠老人,可优惠购买市属公园通用年票,每张50元等。
作为享受优待的凭证,外埠老人即日起可到所在的居委会申请办理“优待卡(证)”。其中,60至64周岁老年人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办理“老年卡”或“老年证”时,老人须提交《暂住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照片一张。《暂住证》主要用来证明老人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
此外,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人员和归国华侨也可凭相关证明办理“老年卡” 或“老年证”。
■温馨提示
暂住证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户)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