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认真学习《旅游法》 杜绝“零负团费”等乱象
24 以低价吸引游客,然后在旅途中另收费弥补团费的不足,这是一些旅行社的惯用“伎俩”。不过随着《旅游法》的实施,旅游市场将重新洗牌,旅游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近日,马鞍山市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400多名景区、饭店和旅行社负责人、导游员及相关旅游院系师生共同学习这部新法,探讨旅游业即将迎来的发展机遇。
据悉,《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旅游法》对于当下最受关注的“零负团费”、景区门票随意涨价等问题都作出详细规定。按照该法,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此,马鞍山相关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将敦促旅行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行为,杜绝“零负团费”等乱象,有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
马鞍山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旅游相关单位将结合《旅游法》新规,全力做好旅游安全、旅游企业规范服务工作。同时要做好“课本上的马鞍山”研学旅游、“马鞍山人游马鞍山”、“自驾游文化马鞍山”三个主题游活动,共同迎接马鞍山发展大旅游时代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