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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广告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6-28 01:08:47 火车票预订
    作为动则数十万、上百万甚至北京这样破千万人次的日均客流量场所,加上本身在广告位置方面具有大量的空间优势,地铁作为广告展示平台自然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是香港地铁维持盈利的重要收入之一,而且是国内模仿港铁中为数不多的成功之处。      实际上,广告在我国各大城市地铁已经无孔不入了。      私自散发的房地产小广告暂且不说,地铁公司布置的广告也是随处可见,车厢内的墙壁、显示器播和拉手环,地铁站内的路面、墙壁(含顶),地铁路指示牌本是便民的地图也得先交钱才能标注,站台播报甚至站台本身都被通过冠名的形式成了广告位。      虽然没有报告对于各城市地铁的广告收入给予说明,记者从零星的报道中还是查到了一些碎片,足入佐证地铁的广告收入的确不菲。      今年5月,昆明地铁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内,4000余个平面广告位8年特许经营权,被以3.88亿元溢价拍出。昆明地铁运营首月客流量33万人次,按照平均每张车票4元计算,8年的票价收入才1.27亿元,不到平面广告收入的三分之一。      随着视频终端在地铁的普及,视频广告在地铁广告中的收入不容小视,日前一则关于北京地铁的视频天价广告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据悉,一条只有15秒的广告推广花了1200万。要知道,车厢内的播放器一天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播广告,累计收入有多大可想而知。      笔者认为,鉴于广告收入的巨大空间,及其对地铁收入的重要贡献,无论是借鉴香港地铁盈利模式,还是结合内地地铁实际情况,适当开发广告价值都是无可非议的。只是目前各城市地铁广告存在过度开发的问题不得不察。      以前面提到了昆明地铁为例,总共36个站台共设计了4000个平面广告位置,平均每个站台100多个。广告泛滥到何种程度,由此可见一班。更有甚者,一些房地产公司散发的小广告也是铺天盖地,笔者就曾经历过地上厚厚一层小广告的车厢。      武汉地铁以品牌企业周黑鸭命名刚被叫停,一拨冠名播报站台的热潮又迅速袭来。以南京地铁为例,整个1号线的31站中至少有11站有商业冠名,2号线从油坊桥到应天路的26站中有12站有冠名,也乘客带来严重干扰。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对地铁广告位置、内容等做出规范,尤其对地铁站台和播报的冠名做出明确确定,一些地铁指示牌上应当严禁广告,私自散发的小广告的行为尤其应当惩,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乘客乘车体验,而且可能会对整个地铁广告的形象受损,进而降低地铁广告的品牌价值和地铁广告业务的收入。      另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是,由于普及负债率较高和亏损严重,地铁公司为了短期内缓解资金困境,往往采取直接出售广告经营权的方式获取收入,而且出售的年限往往长达多年,例如前面昆明地铁广告经营权出售就是8年,武汉地铁更是长达10年。      然而,考虑到地铁广告价值的广阔空间,直接经营显然比出售经营权能获得更多的收入。笔者目前地铁公司对广告价值的开发存在严重浪费,应当直接专业部门直接负责广告经营,或者缩短出售年限待时机成熟再直接经营,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广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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