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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努力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6-27 04:58:14 火车票预订

  气象服务社会化是国家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公共气象服务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是依靠社会资源和力量提高气象服务能力和效益的必然选择。”5月31日,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在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电视电话会上如是说。

  2011年8月,中国气象局与江苏省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江苏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合作备忘录》。一年多来,江苏以建立政府主导的气象现代化工作机制为抓手,大力推进气象工作政府化;以提升综合能力和实力为核心目标,大力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以深化部门合作为现阶段主要抓手,积极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其中,气象服务社会化涉及面广,敏感性强,改革难度大。江苏省气象局在实践中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进程,促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气象事业全面深入发展。

  分析问题 应对现实挑战

  江苏省气象局局长翟武全告诉记者:“气象服务社会化是新时期气象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其本质是气象部门组织、利用和管理社会资源开展气象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江苏省气象局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市县范围内开展了公共气象服务专题调研,认真分析形势和现状。翟武全表示,目前江苏气象服务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目标,与全社会对气象服务的期望和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例如,气象部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的能力还不强,向社会化的气象服务机构提供基本信息资料、基本业务支撑的能力还不够;气象部门在社会管理的观念、制度、手段、经验都比较缺失,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气象服务社会化需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要从大局出发,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服从于国家各类改革的总体进程,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提高自身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总体节奏。

  制度建设 提升管理水平

  今年1月11日,江苏省省长李学勇签发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6号令,发布《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并自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规范气象灾害评估活动的政府规章,对加强江苏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将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发挥重要的作用。

  江苏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正敏告诉记者:“近年来,江苏先后颁布实施了《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一些气象服务社会管理的范围和实施主体,明确了有关社会力量参与气象服务的职责和参与条件,同时对增加公共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目前江苏正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对社会力量从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装备保障的管理规范性文件。

  能力建设 提高服务质量

  近年来,江苏通过强化“规范化、集约化、一体化”的理念,以及通过技术进步和权责利的调整,整合资源,做好改革的“加减法”,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

  今明两年,南京将先后承办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和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江苏省气象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全省预报业务布局,以青奥气象业务系统建设为先导,全面推进省市县一体化预报业务平台建设。

  此外,江苏省气象局积极推进公众气象信息服务向省级集约,跨地区重大工程防雷工程竣工验收服务向省级集约,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评估向市级集约,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向市级集约,还开展了“市代县”的气象影视节目制作。目前,江苏已经连续两年开展“气象服务规范年”活动。活动范围包括全省气象部门所有面向社会的服务单位和服务事项,通过制度建设、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宣传表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气象服务行为,进而建立气象服务标准,减少气象服务投诉,提高气象服务质量。

  部门合作 扩大服务效益

  近年来,江苏气象部门与政府有关部门、气象科研院所和气象相关企业围绕信息共享、预报会商、灾害预警、应急联动、科研开发、人才培养、装备保障等深入开展合作。

  在今年5月12日江苏省减灾委组织的“防灾减灾日”广场宣传活动中,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对民政、气象两部门共同开展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给予肯定。

  2011年,江苏省气象局与省民政厅签订了《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合作协议》,双方建立联络和协调机制、综合防灾减灾联合宣传工作机制、防灾减灾和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开展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合力开展重大气象灾害联席会商、调查和评估工作。

  除了与民政部门加强合作外,2011年,江苏省气象局与省金融办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联合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防灾减灾服务,明确农险气象服务由各级农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农险气象服务经费由地方农险办和农险承办保险公司从保险管理经费中列支。此外,还与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江苏高速公路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合作协议》,共建386套交通气象监测站,共享1600套交通实景监测信息设备,联合开展交通气象实时监测和分析报警系统等建设。

  翟武全表示:“这些只是我们开展合作的一部分,我们还与省移动、省电信公司和新华报业集团沟通合作,共同规范、推进气象信息发布等工作。从合作的效果来看,信息共享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灾害预警、应急联动的机制进一步完善,气象信息传播手段及服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得到增强。”

  在共同签署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今年江苏省气象局与环保厅进一步联合研究制订了《空气污染预警信息联合会商工作细则》,双方实时共享环保、气象相关实况信息,每日16时前进行一次例行会商,当大气重污染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会商机制,及时向公众提供预警信息,有效应对霾污染和因不利气象条件等原因导致的区域空气质量污染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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