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吴某在飞机上说了一句“包里有炸弹”,致使航班继续延误3小时。19日,吴某被南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6日,吴某乘坐的贵阳飞往长沙的河北航空公司NS3294次航班,本该当天下午5点30分起飞,但由于航班延误,一直到当晚19时,乘客才登机。
登机完毕,机组人员在做安全检查时,发现吴某随身携带了一个单肩公文包,于是请他将公文包放到行李架上。但是由于行李架内空间已经饱和,机组人员就准备将吴某的公文包折叠一下。“你不要折我的包,我的包里有炸弹。”吴某突然说出这句话。机组人员一听到这话,立即变了脸色,赶紧向机长汇报。
为了确保飞机的安全,机场出动121名安检人员,监控车辆4台,应急救援车辆1台,对该航班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未在飞机上发现违禁物品,吴某的包内也没有炸弹。
随后,吴某被机场公安局带走。据交代,吴某是贵州一酒厂的负责人,此次飞往长沙是想参加一个酒类博览会,他表示因航班延误,自己感到心情很郁闷,所以故意称有“炸弹”,想吓一吓机组人员。
据了解,吴某谎称“炸弹”的行为,最终造成该航班继续延误3小时10分许,河北航空公司经济损失93200元。
经过前期的取证、固定证据,南明区检察院于6月19日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据南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案,是贵州省首例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