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温天气补贴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发放对象是重庆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在37℃以上高温天气期间的劳动者。
只要是重庆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下称用人单位)在37℃以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都应发放高温补贴。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属发放对象,如空调房里工作是不享受高温补贴的。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尚需完善
“其实,重庆制定的《办法》充分考虑了本地气候特点,并且还在不断完善中。”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最初制定本《办法》时,就考虑过重庆“火炉”气候的特殊性。
“一般情况下,重庆一旦入夏,35℃的气温就成为了常态。”该负责人表示,一项政府规章的制定不仅要严谨,还要充分考虑地方因素,且要有可操作性。就像黑龙江的低温和海南的低温,就很难限定在同一标准上。
那重庆的高温补贴办法和标准有没有调整的可能?
该负责人表示,《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实施已有五年多了,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产生了较大改变,高温补贴标准、高温工作保护方式等已有不适应的地方,市安监局将会同卫生、人力社保、工会等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调研和修改。至于高温补贴温度标准,目前尚难有定论。一旦形成草案,还须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批,最后经市人大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