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占物流企业运输成本较大比重,仅干线运输公路过路过桥收费就占到物流企业运输成本的1/3。”周志成说,如果延长收费年限,无疑将进一步增加物流企业负担。
有业内专家算了一笔账,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对高速公路收费企业业绩影响非常小,营收影响大约在2%-3%,净利润影响约在1%-2%,因此通过延长收费年限给予补偿实有不妥。
面对业界和公众的质疑,交通部门始终未对此做出回应。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建议,将上述条款修改为“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由公共财政予以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或者取消免费政策,删除此部分内容。“目前其所在的联合会已经向交通运输部提交修改意见,最终是否会进行调整还需要相关部门对汇总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调整。”周志成说。
此外,针对征求意见稿继续鼓励收费公路“统贷统还”投融资模式,周志成表示,“统贷统还”模式为解决省市公路建设资金缺口提供了思路,但应加以限制和约束。否则,极易导致所有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都采取最长收费年限和最高收费标准,并以各种理由超期收费。这种以“好路”补贴“差路”,以“老路”补贴“新路”的办法不符合“谁使用、谁收费”的基本原则,侵占了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存在明显的收费不公平问题,也不利于民间资本进入公路领域。建议删除这一鼓励条款,并增加“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收费公路领域,多渠道筹措资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