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6月9日上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判刑结果将依法裁量,刘志军曾长期敬拜的“神佛”和“靠山石”不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产生任何影响。
刘志军有今天的结果,完全是因为拜错了“佛”。信仰固然是人不能缺少的精神粮食,但是如果想借助“信仰”的遮掩,来行苟且之事,那么最终会被信仰所悟。
这世上并没有什么牛鬼蛇神,有的只是贪嗔痴的邪恶人性。人要克服这一邪恶的本性,不能仰仗“神佛”,只能依靠“自己”。
所谓的“神佛”其实都是人们凭空想象的,是为了克服自己畏惧的心里假想出来的“保护伞”。而且无论是佛教,还会基督教,其主要教义都是叫人向善的,只有行善的人会有好的结果。像刘志军一样,只拜佛却不行善,而是肆意作恶的人不可能被“神佛庇佑”。
新闻背景:
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媒体报道,刘志军所涉及的滥用职权主要是为民营企业主丁羽心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从1997年至2010年,刘志军通过运作中标铁路工程项目、投资高铁相关产业、获取铁路车皮计划等方式,为丁羽心提供帮助,造成34亿元损失。丁羽心及其子从中非法获利30亿余元。
为回报刘志军的帮助,丁羽心先后花费4千多万元,在刘志军指使下,运作“打捞”落马的原铁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
另外,刘志军还涉嫌收受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等10人贿赂共计1482万元;收受他人所送价值1334万余元的贵重物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刘志军还是一个迷信的人。为求“平安”,他长期在家烧香拜佛,还在办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一些项目的开工竣工,刘志军都会请“大师”选择黄道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