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首提中国铁路总公司性质,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同时,募集说明书透露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机构编制的整体框架,其内设机构中没有了公安局,增设物资管理部、资本运营和开发部、审计和考核局三个部门。
原铁道部“一分为三”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