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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逃票者拟处10倍罚款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6-05 06:54:36 火车票预订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本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草案解读会,逃票处罚、轨交禁食、地铁安检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引发热烈讨论。

  授权轨交企业对逃票罚款

  近年来,上海轨交逃票行为越发严重,特别是冒用敬老卡乘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柏万青等11人提交议案,建议立法处罚轨道交通逃票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表示,法规草案拟通过3个方面对逃票行为进行约束:一是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按照网络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加收10倍罚款,原轨交条例的处罚规定则是“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交路线运营单位可以按照单程总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5倍以下票款”。二是对冒用的证件移交发证机关处理,伪造的证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三是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系统。

  草案提出授予轨交企业部分行政处罚职责。市交港局局长孙建平解释,轨交车站、列车既是企业的经营场所又是公共场所,对公共场所和公共秩序的管理属于行政处罚法所指的管理公共事务;其次,对乘客在轨交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等行为的处理只能由轨交企业现场发现、现场处置;此外,授权轨交企业实施部分行政处罚是国内轨交城市的普遍做法。

  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等指出,目前涉及轨交执法的主体有交通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轨交企业等三类,条例修订需考虑到各执法主体之间可能存在的执法冲突。

  轨交饮食,禁还是不禁?

  条例修订草案提到的禁止行为包括影响安全的拦截列车、擅自进入禁止区域,影响环境卫生的吸烟、吐痰、乱涂写,影响乘车秩序的乱设摊、乞讨等,但有争议的饮食行为没有列入其间。

  市交港局解读草案时表示,草案曾拟规定轨交车站、车厢内禁止饮食,并就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意见两级分化,40.6%的受访者表示“同意”,52%的受访者“不同意”,7.22%的受访者认为“规定可以更人性,不要一刀切”。对于“上海地铁拟全面禁食”的设想,支持者占57.6%,反对者为7.1%。26%的人担心“规定很好但执行难”,17.5%的人说“上班族赶路伤不起”,12.3%认为地铁禁食规定可以优化,19.6%的市民建议“先把地铁站里的便利店关了再说”。

  交港局综合考虑后认为,饮食的认定和禁食的执行非常困难,像婴儿、低血糖患者的饮食没法一概禁止。“轨交禁食问题属于道德文明范畴,尚不宜在法规中强制规定。”孙建平说,目前轨交公司将禁止饮食的规定写进了乘客守则中,作为倡导性的规定。

  陈必昌委员表示,国内外很多城市都有类似禁止轨交饮食的规定,“婴儿、低血糖患者的饮食问题也存在,但并不妨碍禁止饮食规定的实施,不妨先了解其他地方的解决办法。”

  “不论伦敦、东京还是巴黎,我很少看到地铁内设置食品销售网点,但上海的地铁站有很多涉及食品销售的商业网点,只要有这些网点在,地铁饮食就很难禁止。”吴凡委员认为,从交通运营管理的角度,类似的设置也不应提倡。

  “安检措施有必要继续坚持”

  目前,上海在轨道交通车站共有550多个安检点,配置X光检测仪等安检设施,“逢疑必查、大包必查、小包抽查”。市交港局表示:“尽管社会上还有部分声音质疑安检的必要性,但从世博会到近3年常态化执行的情况看,我们认为安检措施有必要继续坚持。”

  根据市交港局给出的数据,2011年到2012年,轨交安检站共安检物品8.67亿包次,收缴各类违禁品10万余件,其中汽油、油漆等易燃液体2000余升,管制刀具、仿真枪4000余件。2013年春运期间,地铁安检查堵烟花爆竹211起,查获鞭炮43万响、爆竹510个、各类烟花1720只。“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民乘客安全感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条例修订草案对安检制度进行了固化。 本报记者 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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