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5月3日正式印发全省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要把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建设作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单向优先、逆向专用线路等,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权。同时,逐步推行信号优先,积极在公交专用道交叉路口推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其次,建立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的监控系统,保证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的专用和信号优先通行,提高公共交通速度。
【火车票网上预订就上:pay.huigongj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