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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正式颁布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6-01 14:39:10 火车票预订

   5月30日,陕西省气象局和陕西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颁布《陕西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岳喜栋、陕西省气象局副局长薛春芳出席会议。

  岳喜栋介绍了此次《办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他指出,《办法》的发布与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灾抗灾减灾工作,保障陕西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薛春芳指出,作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首要环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是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迅速反应的基础,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组织抢险救灾的决策依据。陕西省气象局将继续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以《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着力强化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气象服务的主动性、防范应对的科学性,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

  据悉,《办法》共有二十八条措施出台,其中在适用范围、部门和单位职责、联合监测、信息收集与传播、防灾宣传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主要体现在五个大方面:一是加强气象灾害监测手段。二是联合监测。针对气象灾害监测涉及跨部门、跨区域等问题,规定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及其监测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气象主管机构及时提供准确的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解决了气象灾害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等问题。三是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志愿者。进一步细化,赋予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志愿者更多的义务,同时对其组织管理进行了规范。四是基层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对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进行了细化规定。五是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对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预警传播进行了创新性的规定。

  据悉,此《办法》是陕西省第二部气象类政府规章,充分吸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原有相关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深化和制度创新。

  省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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