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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3-05-30 01:19:29 火车票预订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加强指导,特别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

  高检院实行的案例指导制度,是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检察案例指导制度旨在通过选编检察机关办理的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和规范裁量权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例,为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指导和参考。

  据悉,高检院此次采取专题的方式,颁布了3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卫学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有关定罪量刑等适用法律问题,突出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犯罪的主旨,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高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敲诈勒索据事实证据择重罪处断

  “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择一重罪处断。”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的相关法律适用。

  对“诈弹”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5月15日和17日,国内连续发生机场航班“诈弹”事件,影响16架次航班。截至目前,此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案件已全部告破,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发案率较高的犯罪之一,特别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给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此类犯罪,执法司法部门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高检院有关负责人指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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