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屏南县鸳鸯溪旅行社老总游仁玲看到县里出台奖励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时,高兴地对笔者说:“今年县里出台政策重奖旅游业,对我们来说既是鼓励,更是鞭策。”
屏南拥有5A景区白水洋鸳鸯溪,建设海西生态休闲旅游强县得天独厚。近日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真金白银”大手笔重奖旅游产业发展,力求2015年游客达3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36亿元。
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设立县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连续三年,每年500万元,用于奖励、规划编制、项目开发、人才培训等。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对旅游项目倾斜。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质押、旅游酒店经营性物业抵押,加大旅游企业信贷支持。
保障建设用地用林。旅游开发用地优先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优先上报审批。在原址扩建用地部分,按照“专业评估、集体研究、结果公示”原则,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对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划拨方式提供。新建四星级及以上酒店、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及旅游购物街等重大旅游项目享受优惠用地政策。
奖励旅游品牌创建。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和世界级品牌景区(景点)的,奖励10万元、25万元、50万元。对新上市成功的旅游企业,奖励100万元。新评定为四星、五星级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奖励5万元、10万元。新评定为省级以上旅游特色乡、村的,奖励5万元。新评定为省级以上农家乐、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的,奖励2万元。新评定为省级、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补助3万元、5万元。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酒店,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餐饮名店的,奖励5万元、3万元。
还有实行税费优惠。对投资1亿元以上,列入省、市重点旅游项目库的项目,从经营当年起,3年内缴纳的税收地方级收入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奖励。(张尚瑶 张川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