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省旅游局局长何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日前正式颁布。目前,省旅游局已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对《旅游法》的深入学习活动,并对如何宣传好《旅游法》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旅游法》的各项执法准备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就此,小编对省旅游局局长何伟进行了专访。
小编:《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旅游业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对我省旅游业而言,也将面临发展的新机遇,那么我省应如何把握这次重大发展机遇?
何伟:旅游法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旅游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了旅游作为国计民生的重要内容已成为重要的民生福祉。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结晶,是实现旅游业发展“两大战略目标”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的法律保证,也是提升我国软实力、实现“中国梦”的根本要求。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
近年来,全省旅游行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贯彻国务院41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件为统领,以培育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打造文化旅游强省和西部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为目标,狠抓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精品丝路、绚丽甘肃”旅游品牌,产业规模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实现了五年翻两番的目标,旅游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升。甘肃省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在全国都具有独特优势,但资源开发还远远不够,存在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内外交通不够畅达、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等问题,制约了旅游业发展。近年来,我省自己和自己比发展速度很快,但和其它省区相比差距还很大,建设旅游强省和西部重要旅游目的地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旅游法》的颁布对我省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将是一个重大契机,有利于推动整合旅游资源,打破行政壁垒,强化规划开发,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大景区、建设大项目、发展大产业;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遏制不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壮大产业队伍;有利于借助我省独特的文化资源,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我省旅游业加快转型跨越发展,为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国家生态屏障综合实施区作出重要贡献。
小编:《旅游法》作为一部综合性法律,涵盖了众多内容,今后要实现依法兴旅、依法治旅,首先要学习好、领会好这部法律,目前省旅游局制定了哪些学习计划。
何伟:《旅游法》共10章112条,约16000多字,内容涵盖了旅游要素的方方面面,对旅游相关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省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目前已经行动起来,将组织全体干部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旅游法》。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解读、培训。我们已经做出学习安排,将在全省旅游系统深入开展《旅游法》学习活动,要求各市州旅游部门提出学习要求,制定学习方案,突出学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同时,结合本地旅游业发展实际,分步骤、分层级、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活动,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全省旅游行业在学习《旅游法》活动中,将联系工作实际,重点掌握《旅游法》的精髓和特点。
一是《旅游法》突出了对旅游者的保障地位。让旅游者满意,是旅游业的立业之本。制定《旅游法》的目的,首先是保护旅游者。《旅游法》单设“旅游者”一章,在其他各章也对旅游者权益作了规定,以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为主线,同时保护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平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政府机构、旅游执法人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旅游法》强化了对旅游市场的规范功能。针对社会上反映最为强烈的旅游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旅游法》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进行专门规定,根据旅游活动的特点和需求,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实行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市场准则,明确旅游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资格以及经营规则,建立健全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着力解决我国旅游市场失范、条块分割、服务设施不完善、旅游经营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旅游法》不仅规范了旅游经营者,也规范了旅游者;不仅规定了旅游者的权益,也规定了旅游者的义务。
三是《旅游法》发挥了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旅游法》对旅游发展规划、统筹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协调机制、支持和促进措施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主体、内容,以及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解决旅游资源无序开发问题,完善景区门票制度,促进公益性游览场所开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体现旅游为公众休闲服务、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色。
小编:《旅游法》作为一部新法,与每一位旅游者息息相关,下一步围绕着如何让老百姓更清楚地了解《旅游法》,更好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省旅游局将开展哪些宣传活动?
何伟:为了尽快使《旅游法》能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省旅游局制定了一个宣传活动方案。从5月8日开始到《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前,我们将用近5个月的时间开展一系列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中国旅游报、甘肃旅游政务网等为主,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开展研讨、访谈,制作网络视频等形式,对《旅游法》进行密集宣传报道。二是通过社会活动进行宣传。利用“5·19中国旅游日”,全面启动《旅游法》宣传活动。为了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制作播放滚动字幕、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旅游法》。同时,还要组织旅游企业走进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进行《旅游法》宣传。三是加强旅游行业内部宣传。省、市旅游部门联合组织,针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船公司、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等旅游企业,举办旅游法专题辅导讲座;制作系统培训计划和网上专题讲座视频,对各旅游企业从业开展旅游法专题培训;举办旅游法专题培训班,对各级旅游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小编:众所周知,《旅游法》是中国旅游业以35个春秋努力奋斗迎来的胜利果实,可谓“来之不易”,但完成立法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立法的目的在于执法,法律的威力在于施行。下一步,对如何实施好《旅游法》,我们做了哪些准备?
何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法》的立法宗旨之一,也是立法过程中各方最为关注的重要问题。旅游法实施后,能否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地执行,能否在短时间内使旅游市场秩序实现好转,直接关系着法的尊严和权威,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关系着人们对法的信心。
旅游法赋予了旅游部门执法职责,并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消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将抓住《旅游法》出台后至实施前的时间段,迅速组织旅游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人员,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责任感,切实解决怠于执法的问题。要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特别是对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要吃准、吃透,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