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起,在烟台市区和各县市城区范围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汽车。即将在3月1日实施的新版《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从老人出行、旅游、体检、高龄津贴等7个方面加大了优待力度。
按照新版《烟台市优待老年规定》要求,在烟台市区和各县市城区范围内,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汽车实行免费。这一规定比原来的年龄要求“年轻”了5岁,此前70周岁以上才可免费乘坐,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半价乘坐公交。
出行、旅游、卫生体检、高龄津贴……新版《烟台市优待老年规定》从7个方面加大了对老年人的优待力度。按照新规定,65周岁以上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60周岁以上到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免收门票费等。
这些优待不受户籍限制,在烟台的老年人都可享受。老年人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在全市范围内享受上述7方面优待,并享受各县市区不因户籍所在地设定的各项优待。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并且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烟台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他们首先会通过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许可设立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按照新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应制定贯彻落实本规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适时提高老年人优待标准,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新版《烟台市优待老年规定》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