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连云港市临海办专门发文,决定对小于20公里路段的路面工程实行统一组织实施。
路面工程是2013年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的重中之重。在连云港境内二期路面长约60.69公里,涉及赣榆县、市交通集团、开发区、连云区、金港湾和徐圩新区共6个责任主体。在上述责任路段中,除徐圩段达20公里外,其余各段均在2公里、5公里不等。
一期路面的灌云段长也仅有11.9公里。这些路段路面若由各责任主体实施,会存在里程短,标段划分太小,不适合路面规模化施工需要,不易质量控制,并且加大建设成本。同时,各责任主体实施能力和管理力量有弱有强,很难达到临海高等级公路高标准的统一要求。因此,他们在征得上级同意的基础上,决定除赣榆段和徐圩段二期路面由其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外,其他路段路面工程均合并后由市临海办和市交通集团联合各责任主体共同负责统一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