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公安部门关于“客运交通安全年”的要求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镇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三项措施,于7月中旬开始在辖区内全面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大队共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4起,与客运车辆驾驶人签订“文明运输保证书”19份,对41辆次车辆上的乘客进行安全宣传,发放宣传品300余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为全面净化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大队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制度要求,积极联合运政、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客运站点的清理排查力度,对出站车辆乘载人数进行清点和登记,严把出站关,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大队还主动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及临水、临涯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大队明确以小水线、景大线为重点整治路段,采取定点执勤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及“六必查”的要求,严厉查处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与客运车辆驾驶人签订“文明运输保证书”,始终保持对路面行车秩序的严管高压态势,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以“牵手平安行”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文明行动计划”活动,通过在客运站摆放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在候车室巡回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全乘客和驾驶人广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并在客运车辆醒目的位置张贴“交警告示”,告知乘客本客车核载人数和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讲究执法方式,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树立了镇沅交警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