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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路条例》破解“重建轻养”问题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11-01 17:35:22 火车票预订

  近年来,全省公路事业突飞猛进,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成绩显著。然而,伴随着农村公路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养护和管理任务也日趋繁重,部分地区和路段存在失养、失修现象。为此,我省在制定《山西省公路条例》时,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其中,通过立法破解“重建轻养”问题。

  7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制定条例相关情况说明。截至2011年底,全省共有1196个乡、镇,13个开发区,79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实现了通油路,里程达到4.7万公里;27950个行政村实现了水泥(油)路全覆盖。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说,但由于部分市、县政府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造成了县、乡公路养护资金紧张。不少村道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其建设、管理和养护都没有专门规定,造成村道责任主体不明、管理和养护手段缺失,农村公路“重建轻养”问题突出。对于农村公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保护多年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果。

  据悉,该条例草案对乡道和村道管理设立单章作出规定,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乡道、村道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对于乡道和村道养护,条例草案提出乡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建立群众性、专业性养护组织或者由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日常养护。乡级人民政府适时组织开展乡道和村道的集中养护。村委会应当协助乡级人民政府做好本村村道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对于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条例草案也作出了相应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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