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战三个月,在今年入冬前使干线公路恢复到灾前通行能力,行政村通达运输车辆,两年内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日前,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出台《“7·21”洪涝重灾区公路恢复重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保定涞源、易县、涞水和承德兴隆四个重灾县区域内的公路恢复重建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将坚持“先通后畅、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提升标准”的指导思路,扎实做好四县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增强四县公路的防灾抗灾能力,使灾区交通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按照《方案》,四县国省干线公路将恢复重建390.2公里,其中需重建57.3公里;农村公路恢复重建1412公里,其中需重建812.3公里,桥梁141座,涵洞36道。
此次恢复重建工作总体目标是:奋战3个月,在今年入冬前使干线公路恢复到灾前通行能力,行政村通达运输车辆,两年内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具体目标是:干线公路方面,今年10月底恢复到灾前通行能力,保证公路畅通;明年6月完善防护设施;明年底完成升级改造路段工程,进一步提高通行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农村公路方面,今年10月底基本恢复县乡公路路基及防护排水工程,保证所有行政村通达运输车辆,满足基本运输需要;明年底力争恢复全部路基、桥涵和路面,保证农村公路的畅通;新建通达乡镇的公路达到三级以上。旅游公路方面,保证明年6月底完成通往白石山、野三坡两个重点旅游景区主干道的重建工作,提升其通行能力。
省交通运输厅将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水平、高标准搞好灾后恢复建设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各项工作,公路重建坚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相结合。加强防护排水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程,提高抵御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与“十二五”规划相结合。在河北省“十二五”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受灾项目,重建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三是与旅游发展规划相结合。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和交通量预测,提高通达重点景区主要旅游路线技术标准。四是与集中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相结合。已列入国家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的项目,按照上报规划的建设标准进行恢复建设。五是与新民居规划相结合。乡村公路建设与灾后村庄新选址及新民居建设规划相结合,道路与新村同步建设,新村建到哪里道路通到哪里。六是与农村公路桥涵实际使用效果相结合。推荐在交通量较小的路段建设漫水桥,减少水灾损失,确保灾后较快恢复通车。
恢复重建中,省交通运输厅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这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交通运输局、省厅相关直属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省厅领导包县制度,并派驻工作组驻一线负责恢复重建组织协调和安全生产、质量监督指导工作。二是加强监督力度,特别重视防护工程的完善和高标准防洪设施的建设,确保公路恢复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建立抢修救灾及恢复重建资金专户,保证专款专用,加强施工过程和竣工审计监督,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和资金安全。四是加强廉政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每个项目、每个步骤、每个程序都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