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和落实吉林公路公安检查站查控勤务工作。
据吉林省交警总队消息,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从10月30日至11月1日,开展第一次为期3天的集中统一行动。
据介绍,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各大队将从即日起对处理的每起客车超员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向企业进行通报。同一企业车辆,第二次被处罚,要向企业属地交警、运管、安监等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同时由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通报给吉林省运管、安监部门。如果第三次被处罚,将向吉林省政府应急办等部门进行专报。
同时,吉林省交警部门将对本辖区源头管理车辆每周进行一次核查工作,如果发现企业营运车辆有2次以上(含2次)超员违法记录,将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4款规定,通知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前来接受处理。如果对拒不接受处理,企业驻地及其它交警部门也没有进行处理的,应按照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管理隐患禁止所属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吉林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行驶、大车低速占用左侧车道、无证、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两客一危”车辆未按规定年检、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违法行为。
吉林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为期3天的统一执法行动,为规范吉林高速起到一定的作用。使吉林高速更加的文明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