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7月23日是一个噩梦的发生,当所有人都沉浸在美好的旅途中时,灾难降临了,他们逃不掉,只有接受,这起动车追尾重大事故让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失去了多少祖国的精英。据悉,这次动车事故一共死亡40人。
铁路系统人员称掩埋车体为施救 不存在销毁证据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网帖《“7·23”动车事故的五点存疑》引发网民巨大关注,截至目前,该帖点击率已经超过27万人次,回复高达2209人次。
有网民质疑说,“受损车体是认定事故的第一手检材,应该妥善保存,以供日后提取证据,认定责任之用。而现在,竟被匆匆掩埋。如此决定妥当否 ?”网民还引用了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铁路系统工作人员表示,整个事故处置,不存在掩埋车头和“销毁证据”的问题。当时,高架桥下场地狭在,施救大型设备没有足够的场地。为了使事故处理场地的利用率更高一些,就挖了一个大坑,将车头和一些事故车厢的损毁部件推到炕里。2008年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事故时,在调查取证结束后,也是掩埋的。
但是对此,有事故当事人说,中央一再强调“救人第一”,事实是有关方面却将动车清理与搜救同步进行,黄金72小时救援的时限未到就匆匆收兵恢复通车。我们平时开车发生刮擦事故,还需要先由交警现场认定责任后,才去按规定处理。这么大的事故,现场应当尽量保护,这才是正确合理的做法。
温州动车事故遇难赔偿救助标准提高到91.5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与事故遇难人员家属具体协商,“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
此前,善后工作组与部分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初步沟通协商,主要依据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达成了赔偿50万元的意向协议。随后,又认真听取了遇难人员家属等意见,充分进行了法律论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按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的精神,本着以人为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与遇难者家属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确定“7·23”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
“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金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赔偿救助金额91.5万元。
据了解,对于已经签订意向协议的遇难人员家属按照新的赔偿救助标准执行,受伤人员的赔偿方案也已着手依法研究制订。总指挥部还要求对于这次事故伤亡人员今后家庭生活困难的,所在地政府要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加以关心和帮助。
现在,7.23动车事故已经离我们一年多了,那些死难者的家人也基本都平复心情,从伤心中走出,逝者不复返,我们只希望这种的噩梦能不再发生,我们共同祈祷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