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说是可以使用“预授权支付”实际没做,导致客人受到损失,事后还长时间不退还,致使客人一气之下以涉嫌欺诈告上法庭。最后酒店方不仅退还了多收的钱还赔了1030元。
今年元月,史先生到武昌的广西大厦诺琦酒店为亲戚订房,当时用了信用卡的“预授权支付”功能,预先支付2000元的住宿费(含押金)。结账时实际消费为970元,他按店方要求,办了相关离店手续。一个月后,史先生发现,酒店实际扣了2000元。银行方说,酒店根本没使用“预授权支付”,而是使用的“支付”形式,将这2000元直接划走了。
酒店事后也承认,多收了钱,就是为返给史先生。但直到5月18日,酒店才将钱划到史先生的帐户上。因酒店无故占用顾客资金4个月,并不给顾客合理的解释,9月,史先生以涉嫌欺诈,将酒店告到工商部门。
武昌工商人员调查时,店家先是说,是新员工不懂业务;后又说,顾客签名潦草,无法按姓名退款。但商家始终无法解释,为何不按卡号主动退款。后经调解,酒店同意在退还多收顾客的1030元之外,再赔1030元给顾客。
在此也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预授权支付”时,要注意核对帐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