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在随机托运后死亡,赵女士悲痛之余将南航告上法院,索赔12万元。朝阳法院今天受理此案。
据了解,赵女士夫妇目前还没有生育孩子。
2009年5月,当时只有3个月大的金毛犬走进了赵女士的家庭,温顺乖巧的小犬为一家人带来了很多欢乐。
赵女士夫妇对待爱犬,就像对待亲生闺女一样,甚至到外地旅行,也会将爱犬一起带上。
据赵女士诉称,2012年8月5日22时,她乘坐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班由西宁飞往北京,随机托运家养金毛犬一只。
8月6日零时30分,航班到达北京后,南航通知赵女士,装载犬只的航空箱破损,犬只失踪。
8月7日12时,南航通知赵女士犬只找到,但已死亡。
在与南航多次交涉未果后,赵女士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犬只死亡费用等各项赔偿共计12万元,并赔礼道歉。
赵女士的律师认为,南航未能在活体动物运输过程中尽到合理的履约义务,导致犬只死亡。
而且南方航空公司声称行李装卸全程无监控,无法解释航空箱破损原因。
南航存在严重过错,并给赵女士夫妇的家庭带来巨大精神痛苦,因此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