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8 日下午, 《那边免费放行暖人心这边没钱免谈冷透骨》报道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讨论,当事人邹先生首次回应坊间质疑。各位专家虽然态度各有不同,但都认为目前高速公路上死板的经营模式已不可取,亟须政府制定规则以完善其操作。
当事人邹先生回应网友质疑
邹先生的经历多日来成了城中热话题,有关心的、有愤慨的、也有质疑的。邹先生在节目中感慨地说: “我没有因此感到心寒,反倒觉得很欣慰! ”
邹先生表示, 他在高速公路上的遭遇经过羊城晚报的独家报道后, 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网民也对此议论纷纷。邹先生说网上有很多网民提到邹先生当时车上明明有5 个人,为何5 个人身上都没有钱,对此他表示必须做出一些澄清。邹先生说,当时自己此次在湖北出公差20 多天,邹太太是他们公司的出纳, 车上所有人的财物都放在了邹太太的包里, 歹徒把邹太太的包抢走之后, 就相当于把车上5 个人所有的财物都抢走了,损失有1.5 万元左右。当时邹太太的包被抢走之后, 邹先生一时间还没意识到车上所有人已身无分文, 直到后来儿子的提醒才让他恍然大悟。
至于有网友质疑他为何不自救一事,邹先生表示他在太和收费站报警的时候也有同时打电话让他广州的朋友送钱过来,只是当时怕妻子的伤口发炎想快点去医院才要求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可否快速放行。邹先生说经历这件事后,使得广东省交通集团改进了高速的应急措施,所以他感到非常欣慰。
省政府参事痛斥太和收费站
关于太和收费站坚持原则不肯放行的做法,专家有两种意见。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处处长彭澎认为, 工作人员的处境也难,特例可以作例外处理,但是不能成为常态,“如果大家都没钱就可以免费通行,那不就乱了吗? ”
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则认为太和收费站的做法完全是错误的。王则楚说:“太和收费站以一个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利益,不顾扶贫救弱的公共道德取向的行为要求,明显违背宪法的社会主义价值取向要求。”他提出,太和收费站应该就此事向全社会作出道歉。
非执行公务特种车不应免费
究竟高速公路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免费放行呢?
彭澎认为,在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应该放行,但他认为“特例是无法穷尽的,我们应该采用西方那样的‘判例法’。之前发生的案例就可以拿来研究,作为以后的参考。”
王则楚则认为:“高速公路也是公路,其公益性始终应该摆在第一位! ”他说,一直以来,高速公路对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殡葬车、执行公务的车、救火车、救援车等都是免费的,这是合理的。但他坚决不赞成非执行公务的车辆借牌、O 牌享受特权。
“建议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还贷的监督管理, 严格控制高速公路的经营利润,利润不得超过10%, 一旦超过就立即要求停止收费,还路于民。”王则楚列举了一些应该免费放行的特殊情况:对有困难的车辆,如大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中的车辆,对涉及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车辆,如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等都应该免费通行。“这次国务院批准在重大节假日对七座以下车辆免费更明确表达了要求个公路更多体现公益性的指导意见,公路部门应该认真领会其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