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火车网 > 资讯频道 > 铁路资讯 > 动车晚点顾客是否应该得到索赔

动车晚点顾客是否应该得到索赔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07-24 19:05:23 火车票预订

  动车晚点顾客是否应该得到索赔

  动车晚点索赔并非无法可依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丁兆增表示,铁路部门以当前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动车晚点要赔偿的具体规定”的理由是行不通的,因为《合同法》、《民法通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对乘客提出索赔予以支持。

  从《合同法》的角度

  动车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开车、抵达,铁路部门就存在违约行为,也即违法。

  从《民法通则》的角度看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前提是民事交往要公平、诚实信用、自愿、等价有偿。而铁路部门制定的规则,如因为乘客原因退票,火车站要收取20%的退票费;而若是铁路部门原因而要乘客退票的话,乘客却只能全额退票,这就“显失公平”。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

  乘客与铁路部门之间也是消法所调整的关系,消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因此,当动车晚点时,乘客有选择维权方式、内容的自主选择权,但若这种权利被铁路部门单方面的规定取代,那铁路部门的规定也是违法的。乘客举证铁路部门过错难度大

  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其象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铁路部门往往会称是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才导致动车晚点、临时停运。他介绍说,对于列车、航班运行的调度,铁路及民航部门在安全方面享有很大的决定权限,因此,若铁路部门称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才出现晚点、临时停运的状况,乘客的索赔就很难。除非乘客可以证明,晚点和停运完全是因为铁路部门自身的过错所致,但对此乘客又很难举证。


上一篇 成昆铁路部分路段扩能改造方案有变
下一篇 动车晚点为什么没人愿意索赔

免责声明:火车网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