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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工伤“被离职”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07-23 14:21:23 火车票预订

  酒店员工工伤“被离职”

        事发:修灯时被球杆击伤

  郑春华是南昌翠林高尔夫假日酒店工程部的一名电工,去年10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书。今年2月28日上午,他和一工友在高尔夫球练习场上修照明灯时,一群学员来到场内练球。

  为了将未完成的工作做完,郑春华和工友便叫正在打球的学员中断一下,哪知因一名学员未听清,当背对着郑春华打球时,突然挥起了球杆,正好打到了郑春华的后脑勺。被一记猛杆打伤的郑春华顿时后脑勺流出鲜血,并肿起一个大包,学生见状便将他扶到一旁坐下,并把训练场上的教练叫来。

  随即,教练便将郑春华送到附近的一家卫生所,对其伤口进行清理和包扎。

  认定:工伤留下了后遗症

  自从被球杆击伤后,郑春华便时常感到头晕和头痛。但令郑春华奇怪的是,在外伤好转后,他到医院拍了螺旋CT片,却显示不出他的头部有问题。“有时头部受伤很难查出问题来。”这让郑春华很困惑。他对记者说,开始还只是头痛和头晕,后来发展到全身无力,有时甚至会感到胸闷和恶心。为此,郑春华非常担心。

  受伤后,起初郑春华还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因此他一直在酒店做事。直到5月份,他感觉有后遗症,时常头痛让他实在坚持不住,酒店才答应让他休息一段时间。然而,他仅休息了10多天,便收到酒店发来的上班函。郑春华认为自己休养时间太短,希望能继续休养。

  此时,郑春华还通过南昌县劳动部门做了工伤认定,目前已被认定为工伤。可是,令郑春华没想到的是,他不但没有得到工伤赔偿,反而被酒店以自动离职处理。

  遭遇:员工“被离职”很受伤

  “我10多年没有出现过腹泻,自从头部被打伤后,还出现了腹泻的症状。”郑春华告诉记者,7月16日晚上,他在老家时,心里突然好难受,人也险些晕倒。如今遭到“被离职”的郑春华更加感到前所未有的痛心,他认为自己因工受伤,不该反而被酒店抛弃。“我在5月份也只领到了20天的工资,后来,酒店就再也没有给我发工资,更别说给我生活费了。”郑春华谈起这些事时,显得伤心欲绝。

  记者从郑春华出示的与酒店所签的《劳动合同书》中看到,其中第十七条约定,乙方(员工)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酒店)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郑春华还向记者出示了由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郑春华认为,此次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他不应该受到“被离职”的待遇,且应给他作相应赔偿。

  酒店:不可能无期限地休养

  针对郑春华遭遇的工伤纠纷,记者陪同郑春华找到了南昌翠林高尔夫假日酒店一名李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郑春华虽然已被认定为工伤,但也不可能无期限地休养下去。

  “之前酒店多次带伤者去医院检查过,费用都是我们出的。”该负责人认为,酒店并没有置之不理,现在郑春华既然通过有关部门处理此事,那么就按照相关规定来办,劳动部门要酒店承担什么责任,酒店该承担的就一定会承担。

  该酒店行政人事部门的王主管向记者出示了酒店对郑春华的处理决定。记者看到,郑春华是于6月24日被该酒店以自动离职为由,解除了劳动人事关系。

  律师:劳动者“被离职”可申请仲裁

  就郑春华对酒店的处理表示不满一事,记者咨询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侃。魏律师告诉记者,伤者已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按规定,用人单位就应给予劳动者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和工伤期间的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劳动者因工受伤,需要休养多久,则可根据医院做出的伤情鉴定来决定。

  关于郑春华“被离职”一事,魏律师则认为,用人单位必须能证明受伤的员工有能力上班,否则单方面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做法不合理。此外,魏律师还称,如果在劳动者还未确定伤情前,劳动者“被离职”,那么相关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对此,郑春华表示,下一步他将通过专业机构做伤情鉴定,有必要他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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