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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地铁影响环境和安全运营的行为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07-10 09:41:34 火车票预订

  乘坐地铁影响环境和安全运营的行为

  1.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槟榔渣,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2.在车站或列车内乞讨、卖艺,擅自设摊、从事销售活动、派发传单(广告)或礼品,擅自招揽搬运行李、物品以获取利益;

  3.在车站、列车或其他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4.在付费区及列车内饮食;

  5.在车站或列车内大声喧哗或弹奏乐器、播放音乐干扰他人;

  6.其他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影响安全运营的行为:

  1.擅自移动、遮盖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2.损坏车辆、隧道、轨道及其设备、路基、车站设施;

  3.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4.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5.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

  6.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7.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

  8.强拉、敲打屏蔽门、安全门及车门或者阻挠其开关;

  9.强行上下车;

  10.在车站或列车的通道、出入口长期逗留并影响通行,在运行的自行扶梯或者活动平台逆向行走;

  11.在车站或列车内穿溜冰鞋(板)滑行、追逐打闹、滋事斗殴;

  12.在轨道交通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弯道内侧修建妨碍行车瞭望的建(构)筑物,或者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

  13.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五十米范围内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14.在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外侧五米内堆放物品;

  15.在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乱设摊点,及其他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活动;

  16.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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