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名制售票以来,可用那些证件购票一直是旅客最关心的问题之一,2012年5月底,媒体报道,9种证件将不能直接购买火车票。这些证件包括:驾照、居住证、暂住证、结婚证、救助机构为受救助人员购票开具的救助证明、刑满释放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等。
从去年实名制购票办法发布之初,铁路部门规定包含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在内的23种有效证件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在售票口购票。去年12月底,铁路部门曾发文,将窗口实名制购票证件增加9种,范围扩大至32种,其中包括,驾照、居住证、暂住证、结婚证、救助机构为受救助人员购票开具的救助证明、刑满释放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等。
据了解,铁路购票用证件从最早的23种,增加为32种,则由于实名制购票初期,很多旅客证件不全,对购票流程不熟,采取“通融”办法,是方便旅客购买实名制车票。但这9种证件并没有正式列入实名制购票证件范围。现在,随着实名购票顺利推行,铁路部门重新明确了可以购票的证件种类。如旅客所持的证件不在有效证件的范围之列,可持驾驶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到车站售票大厅内的公安制证口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现在铁路可用购票证件由原来的32种减为现在的24种,从数量上是减少了9种,又增加了一种,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虽然,购票证件有所变化,但对于旅客而言,实用性与方便性其实没有多大变化。
首先,从使用频率上看,使用居民身份证是使用最多的证件,其它作为辅助证件,在使用过程中的频度还是比较低的。
其次,我们通过铁路购票证件的变化,可以看出,铁路在努力践行“一切以人民的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的不断进步与实践。铁路没有把一个文件订下后就长时间执行,而是通过实践与尝试,不断的完善与修定自己的服务标准,从一个侧面,我们看到的是铁路努力的身影。
现在,从购票证件减少带来的变化,让我们对铁路改革的明天更加充满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