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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总公司制定《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05-31 14:26:00 火车票预订

   为完善总公司绩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效益,公交总公司参照集团董事长奖励基金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于3月30日制定并出台《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总经理奖励基金是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由总经理支配,专项用于奖励对总公司发展做出突出或特殊贡献的有关人员、团队而设立的基金。奖励基金使用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工作绩效为奖励依据,一事一奖,不重复奖励。奖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典型性、创新性、重要性、成效性,做到兼顾公平、统筹安排,并列入司务公开内容;三是坚持效益、效率提升和企业重大事项的原则;四是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资文明建设并重的原则。

  《办法》对总经理奖励基金的管理作了相应规定,将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奖励基金列入总公司管理费用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总经理奖励基金的管理部门是总公司综合处和财务处。

  《办法》规定,基金的奖励范围含总公司工作的各个方面,重点在争取政策、开拓市场、加强管理、优质服务及创新等方面进行奖励。奖励对象是在年度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团队、个人。奖励的方式主要有:荣誉奖励,授予“总经理特别奖”证书;物质奖励,颁发团队或个人奖金或奖品;其他形式奖励。

  《规定》表示,奖励分为定期奖励和不定期奖励。定期奖励是指在年度工作中,对总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的奖励,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每年一次;不定期奖励按照特事特办,总经理提议后,参照定期颁发的程序及时评审。奖励基金评定结果在总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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