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成“头号杀手”
今年1-4月,福建省因为道路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比重达到了93.2%。交通事故,可谓我省安全生产“头号杀手”。今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今年4月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了广泛走访、座谈和检查。报告认为,我省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与2005年相比,全省事故由35249起减少到15523起、下降56%,死亡人数由4901人减少到2996人、下降38.9%,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0.75减少到0.17、下降77.3%,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3.40减少到1.36、下降6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6. 01减少到0.32、下降94.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9.82减少到3.3、下降66.4%,各项事故控制指标持续六年下降。
今年1-4月份,全省发生事故3726起,死亡688人,受伤3370人,直接经济损失2944万元,同比下降了27.8%、26.7%、18.5%和37.6%,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但是,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62万人,平均每年3244人,万车死亡率5.48,比全国平均数高1;道路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比重比全国平均高7个百分点,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1上升到89.5%,今年1-4月更是高达93.2%。据悉,泉州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省最高,其次是龙岩。
此外,每年约有20多万艘各类外地船舶途径我省海域,与渔船碰撞的事故时有发生。这也给福建省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还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督查监管力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突出重点难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此外,要重点抓好道路安全运输、消防、非法采矿、海上渔业作业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