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路政总队对超限上路货车或领千元罚单
5月25日起,江西省路政总队对行驶在我省高速公路上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外廓尺寸超限运输车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高超4米长超18米货车为整治对象
据介绍,外廓尺寸超限运输车辆对高速公路行驶安全构成威胁。了解到,此次整治活动的对象为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分别超过4米(集装箱为4.2米)、18米、2.5米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
而对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行驶高速公路的外廓尺寸超限车辆,由承运人提出书面申请,批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决定。经审查批准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时速行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路政部门派员护送。不予批准的,须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情节严重的可罚万元
从省路政总队了解到,相关车辆未经批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交管、公路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或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交管部门均可扣留车辆。使用伪造、变造通行证的,除没收伪造、变造通行证外,处3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