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铁道部《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条文说明定稿会在郑州召开。来自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铁路局的工程技术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我国高速铁路网已初具规模。高速铁路列车运行速度高、密度大,与普通铁路相比安全性要求更高。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所占比例大,且结构构造复杂、技术性强、造价高,一旦损坏,修复和改建非常困难,将严重影响高速铁路的正常运营。所以,做好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的修理工作,对保证高速列车的运行秩序和安全畅通,方便旅客出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高速铁路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发展。我国自本世纪初开始建造高速铁路,截止2011年底,我国新建高速铁路营业里程已达6000余公里。为适应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维修管理的需要,铁道部运输局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编制完成了《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本规则共9章,包括总则、基本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检查维修组织、检查、周期性保养、综合维修、大修管理和附则。
本规则适用范围为新建高速铁路,并充分反映桥隧建筑物修理工作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在编排结构上,与现行《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基本一致;在基本要求和标准上,区分速度等级和轨道结构形式,反映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技术特点;在管理上,强化设备检查,按桥隧建筑物委托维修的方式;在桥隧设备的状态定量评定标准上,严于普通铁路;编制过程中吸纳了近年来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的规范标准和管理经验。
会上,与会人员抱着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条文的逐条逐句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修改意见。为下步《高速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条文说明定稿颁布实施提供了动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