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建某小区私印“发票” 收取停车费
某报讯 记者张祖珍、实习生刘莎、敖习司报道:“小区门口设立一个岗亭,自己印一叠发票就开始收取停车费。”昨日,读者刘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南昌新建县蓝天水云居小区有人私印“发票”,收取停车费。新建县物价局副局长张标明确表示,没有收费许可证,不出具正式发票,违反了价格法,物价部门将予以查处。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新建县蓝天水云居小区,一到小区门口就被保安拦下,称停车到小区内需要收取停车费。记者发现,小区保安亭的墙壁上用红纸张贴的一张《临时停车收费通知》,通知上详细说明了收费标准:停车未满1小时不收费,停车1小时收2元,停车超过1小时30分钟收4元,每天最高上限收费5元。同时通知上还特别注明了“向保安索取您交费金额的收据”。随后,记者驶出小区时,发现保安提供的“发票”竟只是一张“蓝天水云居临时车辆出入证”,上面既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准,也没有税务部门的批准,连公章都没有,只印“贰元”两个红字。
“这个收据是我们自己印制的,不是正式的发票,这也只是临时收取一些停车费。”蓝天水云居小区保安队负责人熊先生称,由于管理混乱,小区原先的物业公司已撤离,现在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在负责管理,但一直没有公章,所以没办法办收费许可证,也没有正式发票。小区收取停车费是“家事”,所收的停车费都是用于小区建设。对此,新建县物价局副局长张标明确表示,所有收费都必须要有收费许可证,收费之后,要出具正式的发票。对于蓝天水云居存在的情况,新建县物价局将派人前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