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挂失补票!”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从铁道部获悉,从5月10日(下周四)起,实名制火车票如果丢失可以挂失补办了。挂失补票须交2元手续费,新车票票面注有“挂失补”字样。
早在2003年春运,重庆火车站率先在车票背后填写姓名,在试运行过程中由于手续繁多仅6天就夭折。2010年广州铁路集团、成都铁路局管内部分车站试运行实名制。同年春运,取得了显著效果。2012年1月1日全国铁路全面实行售票实名,整整经过了八年漫长时间的论证,实名制终于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实名制虽然不是万能的灵丹妙药,但从2012年春运的实行效果来看,却是一剂良方。首先,实名制催生了网络购票、电话订票等手段,方便了旅客购票,使老百姓不用在搬着登子、披着大衣、冒着风雨、排着长龙,等候在窗口旁排队买票了;其次,打击了黄牛党,维护了购票秩序,保证了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再次,保证了购票的公平性。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很难满足所有旅客购票需求,但为老百姓创造出了一个相对公平的购票环境,避免了投机倒把、走后门拉关系等,有失公平的现象的发生。
任何一种制度和方法的运作初期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实名制在铁路售票系统中的运用也是如此。经过春节、清明节和“五一”小长假的检验,实名制的运用确实有着深远的意义,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诟病。比如:有证件号码的车票无法转让;车票丢失不能补办;这些诟病都是不符合当前“服务旅客 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的“让人民群众满意”根本标准的要求。
发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发现问题而不去改正、完善听之任之,那么“以服务为宗旨,视旅客如亲人”就是一句空话,让人民群众满意也无从谈起。所以,只有站在人民的角度,从“满意”这个标准出发,在运用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吸取、改进、完善才能让使其长存下去。否则,方法再好也只能是“和尚看花轿空欢喜”。
此次铁路部出台的车票丢失可补办的新措施,是对实名制在铁路运作的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同时笔者认为,此次新措施也是铁路尊重民意的一次表现,更是“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个根本标准的有力体现。只有站在人民的角度,从“满意”这项标准出发,不断的完善和改进现有制度,积极地创造出新的制度和方法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相信只要有这种态度,铁路部门的未来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