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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上诉航空公司按斤赔偿价值8万托运大提琴

来源: 火车网 时间:2012-04-27 16:45:09 火车票预订

  托运时,张女士说明大提琴价值较高,但航空公司没告诉她可以申请声明琴的实当事人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双流法院今日开审此案

  航空公司承认造成琴盒头部破裂及琴颈断裂,赔偿标准是国家统一制订的,每公斤最高赔100元

  今年1月31日,市民张女士带着女儿从昆明乘坐某航空公司的班机回到双流,在提取行李时,发现托运的价值8万元的大提琴和琴盒严重损坏。航空公司方面表示,只能按照1公斤100元的标准予以赔偿。张女士说,大提琴本身只有六七斤重,琴箱重近20斤。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让她无法接受。

  几次协商无果,张女士和丈夫赵先生将该航空公司告上法庭。今日,双流法院将开审此案。

  乘机托运取行李发现大提琴损坏

  今年1月31日,张女士和女儿从昆明乘飞机返回成都。登机前,将随身携带的价值8万元的大提琴办理了托运,张女士特意说明,托运物件为大提琴,价值较高,工作人员随即在琴箱上贴上了“易碎品”和“小心轻放”的标签。张女士还签署了一份免责条款,“写着如果是特别容易碎裂或者腐蚀的物品,托运过程中损坏,航空公司就没有责任。”张女士说,不签就不能托运。

  当晚,张女士提取行李时傻了眼:琴盒出了问题,内装的大提琴也断了,“琴盒是玻璃钢做的,琴身木头十分坚硬,况且还贴了易碎品标签,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在航空公司出具的行李运输事故记录中写着:“琴盒头部破裂及琴颈断裂。”张女士要求赔偿,“一个负责人说,最多只能赔500元。”协商无果后,张女士离开机场。

  2月24日,张女士和赵先生一纸诉状将该航空公司西南分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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