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基层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体制度执行到位,上饶市公路管理局自3月起,在全区公路系统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月报告制度。
制度规定:一凡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要定期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每月将议定“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向市公路局纪委进行报告。二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告制度的登记、统计及报送工作,上报的“三重一大”数据、材料要做到及时准确,杜绝瞒报、漏报、谎报、虚报。
三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本单位重大决策是否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有关干部人事任免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合规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及审批程序等内容。四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对各单位按月上报的“三重一大”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并将其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内容之一,作为年度评先的一项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