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以来,全国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现象极为普遍,问题突出,并导致公路和桥梁严重损毁,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事故隐患。同时,超限运输也是直接导致公路运输价格长期不能到位、运输业户恶性竞争、运输市场秩序混乱、难以有效进行运力和车型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
2000年4月1日,《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开始实施。
2004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内,成立由交通部牵头,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5年,交通部列出专项资金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着手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划的建设实施工作。此后印发《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6年是全国开展集中治超工作第3年,全国治超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月28日,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在北京召开“2006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当年,交通部加快《公路设施保护条例》、《治超检测站点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起草作。全国近20个省份在高速公路上试行计重收费,开始抑制超限超载运输的利益驱动。全国大型多轴车辆销量自2004年起始终保持猛增趋势,2006年全国重卡销售量达到27.5万多辆,继续保持年均15%左右的增幅。同年,多地制定了治超工作的相关考核办法,部分地方进行阶段性考评。
2007年,路面联合执法和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得以强化。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超限超载运输源头监管、推广计重收费等举措成重点。10月18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继续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措施。11月20日,“2007年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提出从2008年起的3年里,构建治超长效机制,重点整顿治超秩序及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2009年7月,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场会在山西太原召开。此后,根据会议精神,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会同各地开展全国超限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
2010年,加大普通公路和桥梁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继续加强检测站点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源头监管,推广派驻和巡查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制。各地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2011年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各地要认真学习推广山西治超经验。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指出,要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并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