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加机械、人工费用等方式,虚套工程款为己牟利。昨日(14日)上午,原兰州公路总段总工程师李发林,因涉嫌侵吞公款94万、受贿54.6万在兰州中院受审。
昨日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和补充的证据材料,被告人李发林不再为自己极力辩护。站在被告席上的李发林时常低头不语,但他依旧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应该属于犯罪行为。
现年46岁的李发林是甘肃民勤人,大学文化程度。2005年岁末,嘉安高速项目部要给包工头结算一笔工程款,时任该项目部经理的李发林找到该项目部副经理金祥彪(另案处理)、齐宏伟(另案处理)商议倒出现金牟利。2006年,3人通过嘉安高速的承建商张全林(另案处理)等3人,采取加大机械使用量的方式虚构工程结算量,倒出公款150万元后均分。
2010年初,李发林指使下属兰州公路管理段段长张守红(另案处理)及下属的几个公路管理段相关人员,在石门沟等危桥加固工程中,以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先后累计倒出公款17.56万元,李发林将其中的8.16万元据为己有。2010年年底,李发林指使张全林从工程款结算中倒出80万元,他将其中36万元据为己有。
与此同时,李发林多次收受各路请托者奉上的“好处费”共计38万元。除此之外,李发林还两次向榆中公路管理段于某索要“过节费”16.6万元。2011年3月16日,李发林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兰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