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如何保护这个硕果?这是近年来福建省各级党委、政府致力破解的课题。初春时节,深入部分地市,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进行深入采访。
上杭农村公路全进“保险箱”
2月24日,在革命老区闽西上杭县中都镇田背村农村公路看到,8名道班工人正冒着滂沱大雨,在疏通边沟、割除杂草,保障排水设施畅通。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养护工人,而是我们与上杭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约成立的养护班组。
今年,我们还要完成官庄乡、溪口乡、下都乡道班的组建。”上杭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李可成介绍。
据李可成介绍,自《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08年出台以来,上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批准交通部门成立了22个农村公路管养所(站),每年由县农村公路管养所向市场招标,确定农村公路的养护班组。
由于农村公路大多分布在山乡僻壤,养护又大多是小工程,经济效益不明显,实力强的公司不感兴趣,小队伍又存在力量小、设备少、经验不足的问题。为此,上杭县交通局积极探索,在中都镇试点成立了劳务派遣班组。“这种形式的养护队伍,人员比较稳定,可以通过技术培训、配齐设备等措施,打造响应快、专业能力强的养护力量。目前我们正在推广,尽快实现乡乡有班组。”上杭县交通局局长刘标说。
农村公路的养护力量有了,养护缺钱怎么办?上杭县的做法是,每年每公里县道补助养护资金1750元、乡道补助875元、村道补助300元,再加上省级和市级的补助,上杭县每年筹集到的群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达到600多万元。
此外,上杭县还创新引入社会保险,增强农村公路抗险能力。2010年,上杭县交通局与当地财产人寿保险公司签约,将农村公路纳入了保险体系。当年恰逢暴雨灾情不断,保险公司迅速理赔了70万元。尝到“甜头”后,上杭县交通局迅速将全县1520公里农村公路的保额提高到了176万元,让全县农村公路进入“保险箱”。
因地制宜创新措施
2008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确立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责任体系,以及“国家扶持引导、政府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的资金渠道。特别是把县政府作为管养责任主体,从而把管养行为上升到政府行为。
有了行政法规的支持,省、市、县、乡、村五级齐心协力,完善制度、设立机构、充实力量、保障资金,现在福建省8万多公里农村公路有人管、有钱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还对省政府的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出台了《农村公路管养登记规定》,制定了养护考评办法、考评计分标准。
2008年以来,福建省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每年达3亿元,组织实施了2万多公里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为县道、重要乡道增设了防撞墙、完善标志标线。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还为市县乡配置了挖掘机、装载机、养路车、路面清灌缝机等设备。市县政府也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的要求筹措资金,乡政府、村委会则通过“一事一议”、社会捐助等方式,拓宽了筹资渠道。目前全省已有74个县(市、区)成立了养护管理机构,有97%的镇明确了分管负责人,有1.2万个建制村设立了养护管理员。
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措施,采取了多元化的生产组织方式。三明市延平、梅列区,将境内的重要县道、乡道,委托给当地公路分局养护;惠安县、厦门市翔安区等面向社会公开竞标承包农村公路养护;莆田市涵江区采取村推镇聘的方式,在庄边、新县等招聘养护员144人,分片承包养护;
龙岩市新罗区采取了县道专业养、乡道群专养、村道承包养的“三养”模式……
眼下,福建省正在着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力争到今年年底前,推动县乡政府100%设立管护机构,100%落实村级管养人员,经登记的农村公路100%列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