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交通部门将把法制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并纳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体系,同时,要求各级交通运输法制机构应有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要有至少1名法律专业人才,提供法制工作经费。
据介绍,2011年,山东省交通部门完成了《山东省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办法》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山东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和部门会签协调工作,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对涉及的6件地方法规、4件规章和5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确保了各项制度的合法有效。
今年,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将以建设法制交通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四化管理为指导方针,加快交通运输法制“五大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培育执法文化,为现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确保《山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办法》早日出台,加快《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步伐。选择2-4个市、县进行全省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推动交通运输执法“四统一”工作,完成交通运输部新设计的交通运输工作服装的换发和标志标识的统一工作。
此外,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把法制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纳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考核体系,每个法制机构应有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至少1名法律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