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类型
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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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日本在留资格签证
服 务 费:698(含签证费)
有 效 期:3个月
最多停留:根据在留资格定
工 作 日:6(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北京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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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护照末页持照人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 两寸彩色照片1张(白色或者浅蓝色背景)
3. 入境签证申请书(必须客人自己填);
4. 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军官证或者当地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5. 北京使馆领区以外的客人请提供暂住证原件
6.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国际、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特定活动:无
技能 雇用合同书及个人简历
2、兴行:合同书/个人简历/艺历证明材料
3、留学・就学:调查表/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毕业证明书(仅限留学)
4、研修: 研修派遣合同书(只限通过派遣机构时)
5、家族滞在:提问表
6、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定住者:婚姻经纬书(“定住者”签证申请,需提交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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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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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山东/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 其他省份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以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日方出具的材料有效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