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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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荷兰个人旅游签证-上海
服 务 费:14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3(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上海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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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并协助填写英文申请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和一张空白签证页)
3. 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6. 中方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领导签名、公司盖章)【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工资金额超过3500元(个税起征点)需提供税单
7.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信用卡和借记卡消费记录明细、银行存折存款记录,里面必须有余额)-】-工资金额超过3500元(个税起征点)需提供税单/房产证,车产证复印件
9.具体的形程安排【可代为安排旅行行程】
10.酒店订单【客人提供国际信用卡信息可代做,加收200RMB/人份服务费】
11.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是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2. 未就业成年人:已婚者:配偶的在职证明和收入+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收入证明
13 未成年人: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是和单方家长旅行时:单独旅行:法定监护人或是双方家长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单独旅行或是单方家长旅行:家庭关系公证认证
14.往返机票信息预订单【可提供机票预订服务】
15.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特别事项:
如果你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1.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2.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3.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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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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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 荷兰驻沪总领事馆受理以下地区签发的护照: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如2年之内有2个申根国家签证不需要面试,可以代送
2. 外地来以上省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
3. 如若拒签,费用不退。
4. 报价不含6%的服务费发票。
备注:
1. 服务内容:代客预约面试时间、代填签证申请表格、审核送签材料、代出机票订单、代买保险、陪同面试、代取签证。
2. 签证具有不可控性。尽管领馆有公布具体的签证信息要求,但预约时间、送签材料、签证费用、出签时间及签证结果等情况都有可能因各种原因改变。
3. 我公司不支持客人在未得到我公司通知签证结果前支付机票款或境外酒店费用等会产生费用的事情,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