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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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波兰探亲访友签证-上海
服 务 费:11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5-15(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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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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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并协助填写英文申请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
3. 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6. 名片1张
7. 工作证明信,签字并盖章,须用派遣公司抬头纸张,需包含以下内容:
* 工作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 、传真
* 工作证明签署人职位及姓名
* 签证申请人姓名职位,工作时间,工资收入
* 出国请假证明【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
8.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 申请人自己承担出国费用需要提供经济证明以确保在波兰期间的开销(1.最近3-6个月的银行流水帐单,2.至少5万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原件)
10.邀请方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居留卡证明;邀请人最近3个月的固定收入
11.邀请方发出的邀请函原件或者认证的邀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前往波兰的具体目的和内容,欲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天数,费用由何方承担等,落款为邀请人的完整姓名和联系电话;
12. 波兰入住酒店信息预订单【可代做,加收200RMB/人份服务费】
13. 波兰往返机票信息预订单【可提供机票预订服务】
14.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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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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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波兰驻沪总领事馆受理以下地区签发的护照: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
2. 外地来以上省市的工作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暂住证。
3. 如若拒签,费用不退。
4. 请阅读免责条款;报价不含6%的服务费发票
5. 报价不含境外意外医疗保险费用,我公司代理购买保险10天内200元,天数增加则保费增加;
备注:
1. 服务内容:代客预约面试时间、代填签证申请表格、审核送签材料、代出机票订单、代买保险、陪同面试、代取签证。
2. 签证具有不可控性。尽管领馆有公布具体的签证信息要求,但预约时间、送签材料、签证费用、出签时间及签证结果等情况都有可能因各种原因改变。
3. 我公司不支持客人在未得到我公司通知签证结果前支付机票款或境外酒店费用等会产生费用的事情,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