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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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波兰探亲访友签证-北京
服 务 费:16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10(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北京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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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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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证申请表(英语或波兰语填写);
2、有效的旅游证件(护照),有效期至少超过签证有效期九十天;如持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如旧护照丢失,须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丢失证明;如旧护照上交出入境管理局,须出入境管理局出具换发证明;
3、护照身份页复印件;
4、两张2寸白底正面彩色照片;
5、波兰当地政府移民局出具的支付居留费用的资产证明(担保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外籍居住在申根国家须提供居留卡 "resident permit" 复印件);
6、全程旅行有效的健康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保额要求达到三万欧元以确保支付申请人的医疗费和被邀请人因生病返回中国的交通费用; 保险须在申根国家接受的保险公司投保;
7、中国公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
8、外籍申请者须提供长期居留许可"resident permit"和申请人护照所有页的复印件;
9、工作单位提供的介绍信(申请人基本信息,工资收入,担保为申请人在旅游期间保留职位),另须包括工作单位或学校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10、由航空公司提供的有关中国- 欧洲- 中国全程机票预定单复印件;
11、申请人年龄低于18岁必须由监护人在领事处签名或提供监护人签名授权文件的外交部认证;如父母离婚,须提供离婚证书的外交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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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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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不含境外医疗保险费用,我公司代理嘉禾保险10天内200元,天数增加则保费增加;
2、面试时间:需要预约。受理:北京、天津、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山西、内蒙古、宁夏、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签发的护照;
3、要求邀请申请人面试;请快递签证资料复印件至我公司以便我们确认资料准确无误;
4、服务内容:代为预约面试时间、代填申请表格、审理签证资料、代为出具英文派遣信及机票订单、代买保险、陪同签证、代取签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