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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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型:
冰岛过境签证_北京_上海_广州
服 务 费:1400(不含签证费)
有 效 期:使馆定
最多停留:使馆定
工 作 日:5-10个(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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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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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照,要在您的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2、一张护照照片, 贴在申请表格上。
3、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 (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4、由中方单位开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译). 该派遣函必须包括a) 申请人的姓名, b) 地址, c) 电话, d) 职位, e) 此次商务出访的日期, 目的及停留时间. 派遣函必须要有公司管理层的签名和盖章。需原件。
5、对于未成年的申请: 需要有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父母可以亲自到使馆来提交同意书或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形式的同意书) 。对于父母双方离异情况: 请提供关于小孩监护权归属的离婚证书的原件
6、最终目的国的签证
7、机票订单和过境酒店预订。
8、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如有延期页,延期页也要复印)
9、申请人户口复印件
10、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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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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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快速有效的受理您的签证申请,请您务必在递交材料之前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需要申请人本人前来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