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签证类型
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
-
-
签证类型:
韩国个人旅游签证-北京
服 务 费:5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3个月
最多停留:30
工 作 日:5-6(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北京领区
-
-
- 签证资料:
-
1. 护照(需有六个月以上有效期);
2. 两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3. 签证申请表1份(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在电话号码栏内要填固定电话而非手机号.)
4. 身份证原件;
5. 中文在职证明书原件(A4纸打印,加盖公章,内容要包括在职时间,公司名称,公司电话,地址,法人代表姓名)
6. 有年检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校学生提供在学证明和学生证原件);
7. 具有单独旅行经济能力的证明文件:
A. 近6个月的社保卡对账单;
B. 房产证及复印件(如果是贷款购房,请提供首付发票);
C. 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D. 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出境记录;
F. 近6个月工资对账单(必须提供)。
注:
1、北京八城区户口: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签证材料仅需:护照+照片+身份证原件);
2、护照有发达国家记录的申请者材料也可以简化。
-
- 特别提示:
-
韩国签证领区划分:
北京大使馆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青海省
青岛总领事馆 青岛市 山东省
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 安徽省 江苏省 浙江省
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 黑龙江省 吉林省
成都总领事馆 重庆直辖市 四川省 云南省 贵州省
西安总领事馆 陝西省 甘肃省 宁夏回族自治區
武汉总领事馆 湖北省 湖南省 河南省 江西省
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福建省
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 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