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签证类型
办理须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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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类型:阿尔巴尼亚领馆预约面试加急-上海 服 务 费:1400(不含签证费) 有 效 期:使馆定 最多停留:使馆定 工 作 日:5-7(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北京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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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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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
 3. 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原件及整本复印件
 6. 申请人偿还能力证明
  最近3 至6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在职人员: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人:
  已婚者出示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和婚姻关系书,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7. 邀请函原件,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前往荷兰的具体目的和内容,抵达时间,停留的天数,费用由何方承担等,落款为邀请人的完整姓名和联系电话(有效期三个月)
 8. 邀请人的护照身份页和居留许可证明
 9. 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访友签证: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函等
 10. 对未成年人(18 岁以下)
  学生证和复印件
  学校准假函其中需要包括以下学校信息:
  完整地址和电话号码
  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和职位
  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所需文件(都需要复印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不同行的另一方家人出具出行同意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11. 卢森堡往返机票信息预订单【可提供机票预订服务】
 12.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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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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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递交材料需本人面试;并且使馆有权在递交申请材料后,再次要求申请人面谈 
 2.申请递交材料时,使馆有权根据个人情况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3.北京领区包括,除上海领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的其余省市。
 
 
  
                             
                             
                             
                             
                             
                             
                            
                             
                             
                             
                             
                             
                             
                             
                             
                             
                             
                            